给教师的饮食小贴士~

多吃利咽食物:

多吃具有清热解毒功能的蔬菜水果,对防治慢性咽喉炎有一定的作用,如南瓜、丝瓜、芹菜、莲藕、雪梨、乌梅、莲子心等等。刺激性食物如辣椒、大蒜等应少吃,容易引起上火的油炸食物也不要多吃。



多吃养眼食物:

课堂上飞扬的粉笔灰易使教师患上结膜炎等眼疾,所以教师会经常感觉眼睛干涩、发痒。因此,除注意正确用眼外,教师要多吃具有养肝明目作用的食物,如羊蹄筋、羊肝、胡萝卜、菠菜、乌骨鸡、桑椹、甲鱼、黑木耳等等。


多吃抗疲劳的食物:

教师长时间站立讲课,下肢肌肉经常处于紧张状态,产生的乳酸在下肢积聚较多,会出现双腿沉重、酸胀等不适问题。因此教师应该多吃水果、蔬菜、豆类碱性食物,以消除疲劳。此外,服用大枣、麦冬、桂圆、人参熬成的汤,也有消除疲劳的作用。



多吃益脑的食物:

教师是脑力劳动者,脑力劳动会消耗大量能量。因此,教师宜适当补充富含氨基酸的食物,如鱼、牛奶、大豆及其制品等,以保证精力充沛、思维敏捷。另外,吃蛋黄、大豆、胡萝卜、鱼、肉等含磷脂丰富的食物,能增强大脑的机能,从而提高工作效率。


2011年全国教师散文奖已截稿~

谢谢大家的参与!


2009年全国教师散文奖颁奖典礼暨得奖作品集推介礼

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

2010 年马来西亚华小教师(台湾)研习班

报名截止 :2010年6月30日(星期三)

简章
主办单位 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
承办单位 台中弘光科技大学
受委单位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(教总)

研习目的
① 鼓励教师在职进修。 ③ 了解台湾的教育现况。
② 教学观摩与交流。 ④ 提升教师辅导专业知识与咨商技巧。

研习日期 :2010年11月24日至12月12日(共19天)
研习地点 :台湾弘光科技大学

课程内容
① 专题演讲 :台湾教育发展现况与趋势发展。
② 通识课程 :活泼作文教学、创意教学在课堂上的应用、探索体验、唱跳教学。
③ 辅导专业课程 :团体辅导与班级经营实务、儿童情绪管理、焦点解决咨商与技巧演练、行为改变技术在教育上的应用、
如何应付课堂的自闭儿与过动儿、艺术治疗与艺术教育、教育心理卫生、性教育、生命教育。
④ 文教参访 :教育参观及参访周边文化古迹、认识当地风土民情和文艺欣赏等。

研习对象 :在职华文小学教师(请参阅附录之遴选标准) 人数 40 位

研习费用
每人RM 2,100;包括报名费、国际旅费(来回机票)、旅游保险、研习期间之膳宿交通、纪念品、手册及行政费。研习期间
之医药费及提前到达或延后离开费用自理。(按惯例,侨委会将酌于补助每人美金120 元,惟此项补助由侨委会做最后决定。)

报名截止 :2010年6月30日(星期三)

报名程序① 申请者必须以繁体字填妥两份表格,“驻外单位签章”一栏无须填写,并且须获得任职学校校长签名及盖章。
② 将已填妥之报名表格、个人二寸近期彩照3张(2 张各别贴在报名表上,1张随函附上)、
报名费RM 500 以及华校教师公会会员证副本寄达教总;邮戳日期不能视作已寄达之凭据。
③ 支票/汇票抬头请志明:
“The United Chinese School Teachers’ Association of Malaysia”
④ 2010 年7 月15 日将通过SMS 和电邮发出录取通知函,获录取者须于2010 年8 月31 日
前缴清余款RM 1,600,逾期者当弃权论;不获录取者将获退还报名费。
⑤ 获录取者必须出席2010年10月23日(星期六)之行前协调会议,缺席者必须来函说
明缺席原因,否则将被取消参加资格,且不得退还款项。

退费
① 获录取后退出者,不得退还报名费RM 500;
② 临行前第三至第四个星期内退出者,教总将收取余款的二分之一(以未开机票为前提);
③ 临行前第一至第二个星期内退出者,教总将收取余款的四分之三(以未开机票为前提);
④ 一旦机票已开出而要退出者,将不获退还任何费用。

护照
① 护照期限不得少过6 个月(以出发日期为准);若少过6 个月,请立即申请或更新护照。
② 未有国际护照者,可在获得录取通知函后立即申请,并于指定日期前,将护照副本寄达教总。

欲知详情请游览或洽询
网站 : http://jiaozong.org.my 电邮 : xiaoxue@jiaozong.org.my
电话 :03-8736 2633 传真:03-8736 0633 罗佩贞或许唯君小姐
地址 :
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(教总)
Lot 5, Seksyen 10, Jalan Bukit, 43000 Kajang, Selangor Darul Ehsan.

备注:
1.如发生特殊情况(例:H1N1、SARS、地震等),教总拥有最后决定权,一切上诉,概不受理。
2.上述研习费是根据目前的机票价格和相关税率所定,届时机票和相关税率若再次上涨,本会将视情况对研习费作出调整,唯
涨幅不超过RM 150.00。
3.申请者在申请时,必须了解相关课程内容,并接受教总根据一般情况而拟定的收费,因此不得在被录取后、研习期间或结业
后,针对课程及收费作出申诉。
4.申请者务必自行向教育部申请出国准证;未经申请而擅自出国者,教总将不负任何责任,一切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。
5.获录取者,必须遵守培训班一切规章。如有违规者,将依据规章处理。
教总有权针对以上的条规进行调整,并作出最后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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