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吉隆坡)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宣佈,該部決定從明年新學年開始落實“一學生一運動”政策,在不影響現有課程條件下,將運動納入正課,規定每位學生至少參加一項運動項目。
一旦落實“一學生一運動”後,每位小學生每週須上60分鐘的運動課;中學生每週則須上90分鐘運動課。
他說,“一學生一運動”佔10分學生課外活動分數一半,即5分,該部將稍後決定評分制度,同時也將原屬教育部體育、藝術及課外活動組重組,個別成立特屬的運動組,並委任主任等成員負責策劃與進行相關政策。
他今日(週三,3月17日)在國會主持學校運動理事會議後對記者說,該部將從今年開始著手準備“一學生一運動”的推行方式,並將從明年開始,全面在各中小學校落實。
規定至少參與一運動項目
“在不影響現有正課先決條件下,我們將把運動納入成為正課,讓學生在上課時間上運動課,不必在放學後還要返回學校上運動課。”
“這是為了學校運動的永續發展,政府並不是為了要培養國家選手,才把運動納入正課,不過我們可以從中選出有潛質的學生加以培訓。”
他強調,教育部的目標是希望每位學生至少須參與一個運動項目,同時也會提昇學校的運動設施。
學校運動撥款增加
小學4令吉中學6令吉
慕尤丁說,為了配合落實“一學生一運動”計劃,教育部將調整對學校運動項目的撥款,從現有2令吉40仙,調漲至小學4令吉、中學6令吉。
他說,若家長也付出4令吉,政府則會付出4令吉,讓學校有更充裕的經費發展運動項目。
他說,雖然學校過去都有體育科,但卻不受重視,因此為了重振被忽略的運動,將運動的輝煌帶回學校,該部制定這項新計劃,明年全面落實“一學生一運動”計劃。
吁地方政府提供場地
“各州與縣教育局將增設運動發展組、各學校也將有運動教師,專司負責教授運動。若有1萬間學校,就須1萬名運動教師,不過教育部不會一次過聘請,而會看情況,先安排有需要的學校優先獲得分配運動教師。”
慕尤丁也呼吁地方政府合作,為沒有運動場地或設施的學校提供免費場地,或只是征收象徵式費用,讓學生可以在這些場地上運動課,同時政府也會撥款,為沒有設施,或草地失修的學校提供興建或維修撥款。
他指出,90%學校同意執行這項政策,教育部會研究10%學校究竟面對甚麼問題。
“當我們說‘一學生一運動’時,即每位學生都必須參與至少一項運動,不能豁免,如果要參與更多則會受鼓勵;運動教師將會知道該如何教學,他們須鑒定學生的健康情況,如果不舒服就可以被豁免,以免學生有被逼上課的錯覺。”
他說,這是對國家有利的政策,更何況運動有很多美德,如共享經驗、互助、群體等體育精神,“當拿督李宗偉勝利時,沒有人會想他是馬來人或華人,每個人都只想到他是大馬的冠軍,這就是政府欲借運動項目向學生灌輸的美德。”
至於殘障學生是否也須上運動課時,他說教育部也會設計一些特別的運動項目給殘障學生,讓他們也可以參與適當的運動項目,並聘請專才負責教導殘障學生參與體育。
星洲日報‧2010.03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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