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1日星期五
2009年全国教师散文奖简章
由教育部主催,本社马来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与吉隆坡国中华文教师联谊会联办的2009年全国教师散文奖,已经开始征稿了。征文主题是分享教学心得和感受、教学的心路历程或者教学生涯的点滴。字数为2000至4000字,文类只限散文。参赛资格为国内在职和退休教师、讲师,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!
以下为参赛简章:
2009年全国教师散文奖参赛简章
一、 宗旨:
a. 鼓励教师参与文学创作,奖励优秀的文学作品。
b.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,提高教学素质。
二、 主催:马来西亚教育部
三、 联办单位:吉隆坡国中华文教师联谊会、马来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
四、 参赛资格:凡国内在职和退休教师、讲师皆可参加。
五、 文类:散文(包括抒情文、叙述文,不包括论文、议论文和说明文)
六、 征文主题:分享教学心得和感受、教学的心路历程或者教职生涯的点滴。
七、 征文规则:
a. 题目自拟,字数为2,000至4,000个字(包括标点符号)。
b. 作品必须以电脑打字(字体:宋体;字型大小:14 point),列印在A4纸张上,文末请注明字数(包括标点符号),并附上文字档(Word Document 格式)光盘。
c. 参赛作品只限1篇。
d. 参赛者须交上四份作品(包括原件),并完整地填写参赛表格(可在http://www.malayapress.com.my/和http://kuailejiaoxuebao.blogspot.com/下载),或是另以A4 纸张书写中英文姓名、笔名(如有)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络电话、手机号码、传真号码、任职机构或学校、通讯地址、电子邮箱、个人简介和附上近照一张。
八、 评审:
a. 所有参赛作品分初审和决审两个阶段评选,由主办单位遴选委员评审。
b. 若有必要,评审团有权悬空奖项。
c. 评审团的决定为最后的决定,赛后谢绝任何的上诉。
九、 奖励方法:
特优奖(2名):奖金RM1,000 + 奖杯一座+ 奖状一张 + 得奖作品集 5本
优秀奖(3名):奖金RM500 + 奖杯一座+ 奖状一张 +得奖作品集5本
佳作奖(15名):奖金RM300 + 奖状一张 + 得奖作品集5本
十、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,以邮戳为凭。
十一、 成绩揭晓与颁奖:比赛成绩将于2009年8月份揭晓,颁奖日期将另行公布。
十二、 注意事项:
a. 参赛作品必须未曾在任何一地通过任何平面和电子媒体(包括网站和部落格等)发表,在其他任何单位曾经获得任何奖项的作品,亦不得重复参加。凡经发现,将取消参赛资格。
b. 如有抄袭他人作品,法律责任自负,并取消参赛资格。其已发奖金、奖杯和奖状,主办当局将索回。
c. 参赛作品如字数超出规定、参赛要求和参赛者资格不符规定 、字迹不清楚者将不予评审。
d. 本创作比赛一概不退稿,参赛者请自留底稿。
e. 获奖作品如果结集成书出版,不另支付稿酬。
f. 得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拥有。
十三、 稿件请寄交:
马来亚文化事业有限公司
The Malaya Press Sdn Bhd
No. 1, Jalan TSB 10,
Taman Perindustrian Sg. Buloh,
47000 Sg. Buloh, Selangor
(信封上请注明:2009年全国教师散文奖工委会收)
十四、 询问:
电话:03-6157 3158 (谢增英、李慧芳)
传真:03-6156 7053
电邮:1. jiaoxuebao@tmpsb.com , 2. jiaoxuebao@gmail.com
十五、 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,主办单位有权修订并另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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