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)全國教專業職工會(NUTP)總秘書駱燕萍說,據她瞭解,新吊橋倒塌,導致小學生墜河被沖走事件,是舉辦當局近打南區縣教育局疏忽、策劃不當、沒有做足安全防範所造成。
她說,這起意外震驚教育界,尤其引起學生家長的高度關注,舉辦當局應馬上展開調查並負起全責,包括給家長清楚交待。
不能超過10人同時走橋
“這座吊橋建好後,是否有進行安全試驗才使用?它應該有限定人數使用,但是否獲得大家(老師和學生)遵守?當局是否有置放告示牌提醒大家呢?因為據瞭解,案發時二、三十名學生同時使用吊橋,是超重了,吊橋可能因為無法負荷而斷裂。”
據她瞭解,這座吊橋只限少過10個人同時使用,可能學生不理會,老師又沒有能力及時勸阻,以致發生意外。
不過,她說,舉辦當局難辭其咎。它應該根據活動性質和參與人數,適當安排活動的地點和節目。
“200多個學生是屬於很大的團,何況參加者是活潑好動的小學生,舉辦當局根本不應該把3天的生活營安排在這個地方,因為環境(吊橋和河流)存在風險,隨時因為學生好玩以致場面失控。”
“如果是我,肯定不會選擇這個地點,因為小學生太多且需留宿的生活營,需考量很多外圍因素,包括地點安全、預想不到的事和老師的應對能力等。”
她說,如果團員太多,理想的比例是一名老師對10名學生。
她表示,類似活動除了規定所有參與的老師必須掌握緊急救援知識和技巧外,還要確保老師們都有敏銳的觀察和應變能力以及高度的安全意識。
星洲日報‧2009.10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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