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的配套规范,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,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、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。
字表收字8 300个。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:
一级字表收字3 500个,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,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。
二级字表收字3 000个,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。二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 500字,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。
三级字表收字1 800个,是一些专门领域(姓氏人名、地名、科学技术术语、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)使用的未进入一、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,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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