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代是没有标点符号的。读文章的应该什么时候停顿,全赖于读文章的人自己断句。到了汉朝的时候,才有了“句读”(judou)符号,所谓“句读”是文词停顿的地方,“句”指语意已尽,“读”指语意还没有结束,语气可能停顿的地方。
我们用的句号(。)和逗号(,)是在汉朝才出现的。明朝的时候,则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。到了1897年,广东人王炳耀发明了“读之号、句之号、节之号”等十种标点符号。到了1919年,白话文提倡者胡适之先生写了《新式标点符号的种类和用法》的议案。议案中,他详细并具体地介绍了十种标点符号的使用方法。1920年国语统一筹委会制定了12种标点符号。有关标点符号读物,早在1904年,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了《英文汉诂》。
1951年,中国国家出版总署公布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,《标点符号用法》里有14种符号。1990年3月中国国家语文文字工作委员会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修订后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。这份《标点符号用法》增加了连接号和间隔号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. 标点符号用法》在1996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。
(转载自http://tanwenshuozi.blogspot.com/2009/06/blog-post_24.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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